来源:富皇美运 日期:2023-01-11 16:02:41 浏览次数:615
修改/撤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。这些事你应该知道!
海关受理进出口货物申报后,不得修改或撤销报关单证及其内容;符合规定情形的,可以变更或者撤销。
进出口报关单的修改或取消应遵循修改优先的原则;确定不能修改的,应当撤销。
我们来看看海关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,什么情况下会撤销?
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,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主动要求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:
1 退回电子数据申报表,详细说明修改原因和要求。当事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,不得改变报关单的其他内容;
2 向当事人出具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/注销确认函》,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或注销的内容。当事人应在5日内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注销内容进行确认,海关确认后完成报关单的修改或注销。
除不可抗力外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海关可以直接撤销相应的电子数据报关单:
1.海关退回电子数据报关单修改,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发送的;
2.纸质报关单,海关处置电子数据报关单后,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报关单的;
3.出口货物报关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达的;
4.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提示:
■海关已决定对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货物实施监管、查验和进出口,在完成相关手续前,不得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。
■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注销需要变更或补发进出口许可证的,当事人应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