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富皇美运 日期:2023-01-04 14:48:29 浏览次数:393
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要求,因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和D/P结算日已到,货主未能及时备齐货物或因故未能完成装船,或因船公司原因船舶未能在到港内装船而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。
简而言之,它意味着提单是在货物尚未完全装载时签发的,或者是在货物已被承运人接收但尚未装载时签发的。预借提单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提单签发人承担。
发行预借提单的条件
1)预借提单以下的货物必须已由海关放行并送往装货港、码头、货场或仓库;
2)预借提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香港的实际装船日期;
3)预借提单签发后,货物必须按时装运;
4)预借提单发布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披露。
1)告知托运人保函是否由收货人出具;
2)有发货人出具的保函和保函,保函金额为货物价格的150%;
3)要求托运人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日期;
4)第三方在开出预借提单后是否有可能自行开出提单?
5)保函必须由开证单位盖章。